一种管夹组件的制作方法

xiaoxiao2020-7-22  18

专利名称:一种管夹组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体紧固结构,尤其涉及一种易于安装的管夹组件。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管夹,一般包括两个圆弧形的分体,这两个分体对接在一起,围成一个固定管体的空间,现有技术中,将两个分体对接后,一般采用螺丝和螺母配合的方式固定在一起,在其中一个分体上焊接一用于与建筑安装的连接件,现有技术中的这种管夹,其各分体的外侧壁均为光滑平面,在其上焊接连接件时,只能从分体的外侧面进行焊接,操作者需要将连接件端部的螺母拧动一定的距离,才能留出焊接空间,因而焊接连接件时费时、费力,效率低,而且从外部焊接,由于连接件的阻挡,焊接空间小,导致焊接的面积小,最后使得连接件与分体之间的稳固性差;另外,从外部焊接后,影响分体外部的美观度。

实用新型内容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管夹组件,提高其与连接件安装的便利程度。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管夹组件,包括呈弧形的主体,主体的两端分别设有连接片,在弧形主体对应连接件的位置处设有一通孔。优选地,所述通孔设置在弧形主体的中部。优选地,所述主体上还设有加强筋。优选地,所述加强筋沿弧形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优选地,主体一端的连接片设有连接孔,该连接片的外侧固定有螺母。优选地,主体两端的连接片上都设有连接孔,两个连接片的外侧均固定有螺母。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管夹组件,由于包括弧形的主体,主体的两端分别设有连接片,在弧形主体对应连接件的位置处设有一通孔,因而在将主体与连接件焊接时,可以将连接件伸入该通孔中,从主体的内侧进行焊接,而不用拧动连接件上的螺母,节约工序、易于安装、提高安装效率,而且焊接时由于焊接空间足够大,因而主体和连接件的焊接面积大,稳固性高;同时由于焊接面在主体的内侧,因而焊接后不会影响主体外部的美观度。

图I为本实用新型管夹组件实施例一的示意图;图2为图I的正向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管夹组件实施例二的示意图;图中,有关附图标记如下I——主体;11——加强筋;[0019]12——连接片;13——连接片;13a-连接孔;14-通孔;2-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实施例一 参见图I、图2,本实施例中的管夹组件,包括呈弧形的主体1,该主体I上设有加强筋11,加强筋11沿主体的周向延伸,加强筋11上设有一通孔14,主体两端分别设有连接片12、13,其中连接片13设有连接孔13a。本实施例中设置的加强筋可以增加安装后管夹的力度。设置的通孔14,在将主体与连接件焊接时,可以将连接件伸入该通孔中,从主体的内侧进行焊接,而不用拧动连接件上的螺母,节约工序、提高安装效率。实施例二参见图3,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在连接片13上连接孔13a的外侧焊接一螺母2,在安装时,由于螺母已经固定在管夹组件上,能够提高操作者的安装效率,节约人工成本。以上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介绍,文中应用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管夹组件,包括呈弧形的主体,其特征在于,主体的两端分别设有连接片,在主体对应连接件的位置处设有一通孔。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管夹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设置在主体的中部。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管夹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上还设有加强筋。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夹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筋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管夹组件,其特征在于,主体一端的连接片设有连接孔,该连接片的外侧固定有螺母。
6.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管夹组件,其特征在于,主体两端的连接片上都设有连接孔,两个连接片的外侧均固定有螺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管夹组件,包括呈弧形的主体,主体的两端分别设有连接片,在主体对应连接件的位置处设有一通孔。本实用新型的管夹组件,由于包括弧形的主体,主体的两端分别设有连接片,在弧形主体对应连接件的位置处设有一通孔,因而在将主体与连接件焊接时,可以将连接件伸入该通孔中,从主体的内侧进行焊接,而不用拧动连接件上的螺母,节约工序、提高安装效率;而且焊接时由于焊接空间足够大,因而主体和连接件的焊接面积大,稳固性高;同时由于焊接面在主体的内侧,因而焊接后不会影响主体外部的美观度。
文档编号F16L3/10GK202469245SQ201220066960
公开日2012年10月3日 申请日期2012年2月28日 优先权日2012年2月28日
发明者邓维生 申请人:邓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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