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防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防辅助装置,具体公开一种消防桶,其特征在于,包括桶身(1),设置在桶身(1)两外侧的两个沿桶身(1)纵向延伸的导轨(2),设置在两个导轨(2)中的对应的两个滚轮(3),分别固定在两个导轨(2)下端对应的两个挡块(5);所述两个滚轮(3)的轮轴处铰接有一个弓形主提手(4)。
【专利说明】一种消防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消防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消防桶。
【背景技术】
[0002]消防桶一般用于对于突然出现的失火的扑灭。根据失火情况的不同,消防桶可以接水也可以S沙土对失火点进行扑救。为了在接满水后能顺利将水全部泼出,大多消防桶都比较浅,而且桶身为锥形,减少了消防桶容量。由于桶身重心位于提手后方,在舀沙土进行灭火过程中,顺利将沙土全部泼出的情况更不容易实现。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消防桶,它不需要将桶身变浅或设为锥形,就能够将接满的甚至沙土轻易地完全泼出,可提高灭火效率。
[0004]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0005]一种消防桶,其特征在于,包括桶身,设置在桶身两外侧的两个沿桶身纵向延伸的导轨,设置在两个导轨中的对应的两个滚轮,分别固定在两个导轨下端对应的两个挡块;所述两个滚轮的轮轴处铰接有一个弓形主提手。
[0006]上述技术方案的特点和进一步改进:
[0007]所述桶身的下端设有副提手,副提手的两端分别与两个导轨下端固定的两个挡块铰接。
[0008]所述桶身的侧面包含曲侧面和直侧面;所述导轨位于桶身的曲侧面接合平面侧处;所述桶身的曲侧面的上边沿为上凸的圆弧形边,直侧面的上边沿为直线边。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桶身两侧设有导轨,主提手两端可在导轨中滑行,在泼水或者泼沙土过程中,主提手两端在导轨中滑行至桶底附近,导致桶身重心位置变化至主提手前方,利用重力和惯性,可使消防桶中的水甚至沙土顺利地完全泼出。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下面通过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说明: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消防桶的右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2]图2是图1中的消防桶的正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3]在以上图中:1、桶身;2、导轨;3、滚轮;4、主提手;5、挡块;6、副提手。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参考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消防桶,包括桶身(1),在桶身(I)两外侧设置有两个沿桶身(I)纵向延伸的导轨(2),在两个导轨(2)中设置有对应的两个滚轮(3),在两个导轨(2)下端分别固定有对应的两个挡块(5)。其中,两个滚轮(3)的轮轴处铰接有一个弓形主提手(4)。[0015]桶身(I)的侧面包含曲侧面和平侧面。平侧面方便消费桶在墙上的悬挂。为了方便舀水,导轨(2)位于桶身(I)的曲侧面接合平面侧处。为了方便舀沙土,桶身(I)的曲侧面的上边沿为上凸的圆弧形边,直侧面的上边沿为直线形边。
[0016]桶身(I)底部最好为平底,桶身(I)的下端设有副提手(6),副提手(6)的两端分别与两个导轨(2)下端固定的两个挡块(5)铰接。这样,在泼水或者泼沙土的过程中,桶身(I)由于惯性向前移动,主提手(4)两端的滚轮(3)在导轨(2)中滑动,不会从导轨(2)中脱离,两个滚轮(3)滚纸导轨(2)下端时会被挡块(5)挡住,同时桶身(I)重心移动到桶身(I)最前端,有助于桶身(I)中的水或者沙土的完全泼洒出。
[0017]副提手(6)可方便于使用者舀水或者舀沙土的动作,而且也有助于泼水或泼洒沙土救火的动作,最重要的是拉动副提手(6)可将桶身(I)恢复泼水或泼洒沙土前的位置,方便下次S水或S沙土。
[0018]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消防桶,其特征在于,包括桶身(1),设置在桶身(I)两外侧的两个沿桶身(I)纵向延伸的导轨(2),设置在两个导轨(2)中的对应的两个滚轮(3),分别固定在两个导轨(2)下端对应的两个挡块(5);所述两个滚轮(3)的轮轴处铰接有一个弓形主提手(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桶身(I)的下端设有副提手(6),副提手(6)的两端分别与两个导轨(2)下端固定的两个挡块(5)铰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桶身(I)的侧面包含曲侧面和直侧面;所述导轨(2 )位于桶身(I)的曲侧面接合平面侧处;所述桶身(I)的曲侧面的上边沿为上凸的圆弧形边,直侧面的上边沿为直线边。
【文档编号】A62C8/02GK203736750SQ201320878627
【公开日】2014年7月30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27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27日
【发明者】张慧婷, 肖锋 申请人: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