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车领域,具体的说是设计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
背景技术:
现有的抢险救援消防车内骨架基本为铝型材骨架,安装方式为内置连接件、攻丝连接、连接件连接,连接后如需更改或者替换器材,若器材尺寸与原来放置的器材尺寸不一致,则很难改变空间的大小和位置。
发明内容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实现快速可调,根据不同消防队的不同需求,可放置不同类型的抢险救援器材,实现针对地方性抢险救援目的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轨道钢包括有骨架,在骨架上的一端设置有旋转架,旋转架连接有连接板,在骨架的另一端设置有空呼气筒、第一铝盒和救生气垫推车,在骨架的中间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第二铝盒和第三铝盒。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在骨架上设置有数个螺孔.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骨架与空呼气筒、第一铝盒、救生气垫推车、第二铝盒和第三铝盒均采用螺栓连接。本实用新型能够充分考虑到抢险救援消防车空间有限、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多、器材上车难的问题,为了充分利用每一寸空间,实现快速可调,根据不同消防队的不同需求,可放置不同类型的抢险救援器材,实现针对地方性抢险救援的目的,我们采用了新型轨道钢骨架,骨架与器材采用螺栓连接,拆卸方便、可重复使用,一分钟内实现拆卸、调节、重新安装的全过程,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一分钟内改变原先的空间位置大小,为更换新的器材提供最合适的空间,而不会造成老式铝型材骨架因为器材更换而造成的烦恼。新型轨道钢的应用使相同体积的消防车可以适应更多的抢险救援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提供了保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拆卸方便,可重复使用。
图I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其中1-空呼气筒,2-第一铝盒,3-救生气垫推车,4-第二铝盒,5-第三铝盒,6-连接板,7-旋转架,8-骨架,9-螺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构成限定。[0013]如图I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所述轨道钢包括有骨架8,在所述骨架8上的一端设置有旋转架7,所述旋转架7连接有连接板6,在所述骨架8的另一端设置有空呼气筒I、第一铝盒2和救生气垫推车3、在所述骨架8的中间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第二铝盒4和第三铝盒5,在所述骨架8上设置有数个螺孔9,所述骨架8与所述空呼气筒I、第一铝盒2、救生气垫推车3、第二铝盒4和第三铝盒5均采用螺栓连接。本实用新型能够充分考虑到抢险救援消防车空间有限、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多、器材上车难的问题,为了充分利用每一寸空间,实现快速可调,根据不同消防队的不同需求,可放置不同类型的抢险救援器材,实现针对地方性抢险救援的目的,我们采用了新型轨道钢骨架,骨 架与器材采用螺栓连接,拆卸方便、可重复使用,一分钟内实现拆卸、调节、重新安装的全过程,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一分钟内改变原先的空间位置大小,为更换新的器材提供最合适的空间,而不会造成老式铝型材骨架因为器材更换而造成的烦恼。新型轨道钢的应用使相同体积的消防车可以适应更多的抢险救援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提供了保障。
权利要求1.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所述轨道钢包括有骨架(8),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骨架(8)上的一端设置有旋转架(7),所述旋转架(7)连接有连接板(6),在所述骨架(8)的另一端设置有空呼气筒(I)、第一铝盒(2)和救生气垫推车(3),在所述骨架(8)的中间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第二铝盒(4)和第三铝盒(5)。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骨架(8)上设置有数个螺孔(9)。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8)与所述空呼气筒(I)、第一铝盒(2)、救生气垫推车(3)、第二铝盒(4)和第三铝盒(5)均采用螺栓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抢险救援消防车新型轨道钢,包括有骨架,在骨架上的一端设置有旋转架,旋转架连接有连接板,在骨架的另一端设置有空呼气筒、第一铝盒和救生气垫推车,在骨架的中间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第二铝盒和第三铝盒,在骨架上设置有数个螺孔,骨架与空呼气筒、第一铝盒、救生气垫推车、第二铝盒和第三铝盒均采用螺栓连接。本实用新型能够充分考虑到抢险救援消防车空间有限、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多、器材上车难的问题,为了充分利用每一寸空间,实现快速可调,根据需求,可放置不同类型的抢险救援器材,实现针对地方性抢险救援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的骨架与器材采用螺栓连接,拆卸方便、可重复使用,一分钟内实现拆卸调节、重装的全过程。
文档编号A62C27/00GK202724519SQ20122043515
公开日2013年2月13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30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30日
发明者张文龙, 薛荣亚 申请人:江苏卡威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