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凝胶的制作方法

xiaoxiao2020-6-23  279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凝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口服药物制剂,特别涉及中草药药物制剂,确切地说是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凝胶。
背景技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是临床治疗小儿咳喘用的中药口服液制剂。由125g苦杏仁、375g石膏、250g板蓝根、125g甘草和125g瓜萎加水煎煮1小时,过滤分离;药渣与25g麻黄和250g金银花混合,加水煎煮1小时,过滤分离。合并两次滤液,静置,取上清液浓缩至流浸膏,加入乙醇,使乙醇含量为65%,搅匀,静置冷藏;取上清液,过滤,回收乙醇并浓缩至适量,加适量甜味剂和防腐剂后搅匀、滤过,加水至2000ml即得(WS3-B-0689-91,北京市药品检验所,起草)。
本品适合七岁以内的儿童口服,一日3~4次,每次5~10ml,外观棕黄色,味甜,但有麻感。致使儿童口服时会遇到一定的困难。改变剂型,使之为儿童乐于接受是解决儿童口服难的最佳选择。

发明内容
本发明就是将小儿咳喘灵口服液制剂改进为凝胶制剂。将苦杏仁、甘草、瓜萎各125份、板蓝根250份和石膏375份混合后加水煎煮1小时,过滤分离,滤渣与麻黄25份、金银花250份混合,加水煎煮1小时,过滤分离。合并两次滤液,静置,取上清注浓缩至浸膏,加入乙醇,使乙醇含量为65%,搅匀,静置冷藏,取上清液,滤过,回收乙醇并浓缩至200份,然后制备凝胶,即在上述水提醇沉后浓缩液中加入骨架材料、增稠剂、矫味剂、防腐剂和水搅拌均匀,按口服用量的标准分装、封口,得到一定规格的口服凝胶。本凝胶包括中药浓缩液、骨架材料、增稠剂、矫味剂、防腐剂和水,各组份有以下重量份数中药浓缩液200份骨架材料 20~40份增稠剂40~80份矫味剂200~400份防腐剂1~3份水补足至2000份。
优选中药浓缩液200份骨架材料 25~35份增稠剂50~70份矫味剂250~350份防腐剂2~3份水补足至2000份。
所述的骨架材料是形成凝胶的物质,优选琼脂,此外食品添加剂中常用的动、植物或微生物胶类也可以使用。
所述的增稠剂优选海藻酸钠,此外羧甲基纤维素或糊化淀粉也可以使用。
所述的矫味剂优选蔗糖,其他甜味剂或甜味素也使用。
所述的防腐剂优选山梨酸钾。
本中药凝胶外观呈果冻状,能引起儿童的食欲,较之口服液,儿童更乐于接受,有效地解决了儿童服药难的问题。
本中药凝胶同小儿咳喘灵口服液一样,有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咳之功效。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口服剂量同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具体实施例方式
1、水提醇沉浓缩液的制备取苦杏仁、甘草、瓜萎各125份,板蓝根250份和石膏375份,加水1500~2000份,煎煮1小时,过滤分离,滤渣与25份麻黄、250份金银花混合加水1500份,煎煮1小时,过滤分离,合并两次滤液,静置,取其上清液,脱水浓缩得到浸膏,加入乙醇,控制乙醇含量65%,搅匀,静置冷藏,取上清液,滤过,减压蒸馏回收乙醇,并浓缩至约200份。备用。
2、取浓缩液200份,加琼脂25份,糊化淀粉50份,蔗糖250份,山梨酸钾2份,搅拌下稍加热使溶解,补加水至2000份,冷却、分装、封口得到凝胶。
3、取浓缩液200份,食用明胶35份,海藻酸钠70份,蔗糖350份,山梨酸钾3份,补加水至2000份,操作同例2。
4、取浓缩液200份,琼脂30份,海藻酸钠60份,蔗糖300份,山梨酸钾2份,补加水至2000份,操作同例2。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凝胶,包括中药浓缩液、骨架材料、增稠剂、矫味剂、防腐剂和水,其特征在于各组分有以下重量份数中药浓缩液200份骨架材料 20~40份增稠剂40~80份矫味剂200~400份防腐剂1~3份水补足至2000份,所述的中药浓缩液是25份麻黄、125份苦杏仁、125份甘草、125份瓜萎、250份板蓝根、250份金银花和375份石膏经水提醇沉后的浓缩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凝胶,其特征在于中药浓缩液200份骨架材料 25~35份增稠剂50~70份矫味剂250~350份防腐剂2~3份水补足至2000份,所述的中药浓缩液是25份麻黄、125份苦杏仁、125份甘草、125份瓜萎、250份板蓝根、250份金银花和375份石膏经水提醇沉后的浓缩液。
全文摘要
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凝胶,由麻黄25份、苦杏仁、甘草、瓜萎各125份、板蓝根、金银花各250份和石膏375份经水提醇沉后的浓缩液同20~40份骨架材料、40~80增稠剂、200~400份矫味剂和1~3份防腐剂混合溶解后加水至2000份,最后按口服剂量分装、封口即得。本中药凝胶外观果冻状,能引起儿童食欲,较之小儿咳喘口服液,儿童更乐于接受。
文档编号A61P11/14GK1813970SQ20051012278
公开日2006年8月9日 申请日期2005年11月29日 优先权日2005年11月29日
发明者魏伟, 罗捷华, 夏源 申请人:合肥恒星药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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